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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21-03-29 | 點閱數: 345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0年 3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51453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師證換證。

       (二) 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

四、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新竹市服務者,請注意上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