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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23-05-15 | 點閱數: 156

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 113 年 4 月 30 日(含)以前請畢婚假

依教育部 112 年 5 月 9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20046344A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