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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體育組 - 處室公告 | 2024-03-04 | 點閱數: 106

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112 學年度

三年級班際籃球賽實施計畫

一、宗    旨:加強學生體育活動,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團隊精神,發揮合作教育精神,落實政府推動人才培育計劃,一人一運動一校一團隊計畫。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體育組及學生家長會。

三、協辦單位:本校學務處活動組、生教組、衛生組及本校學生班聯會。

四、參加組別:  男生組(每班半場 3 對 3 二隊,不可跨班組隊)

女生組(每班半場 3 對 3 二隊不可跨班組隊)。

五、參加資格:本校三年級學生,以班為單位(二、三 年級曾代表學校參加籃球賽者,即不可參賽)

六、出場人數:每班檢錄時各派出男生十人、女生十人,各分成兩隊進行上、下半場比賽。

七、比賽日期:113 年5/205/24(星期一~星期五)。

八、比賽地點:臺南市立建興國中籃球場,男生於第五籃球場;女生於第六籃球場。

九、比賽制度:男生組-預賽各分組取兩隊晉級進行單淘汰制,取前四名頒奬

              女生組-單淘汰制,取前四名頒奬

十、抽籤日期:預賽由主辦單位視狀況通知抽籤男生組決賽於 113 年 5 月 22 日(三)第七節,於體育組辦公室進行,未到者由體育組代抽不得異議

十一、賽程表於待抽籤決定後,公佈於體育組辦公室前牆面上。

十二、獎懲注意事項:

      1.每組錄取前 4 名,各頒發獎金、獎狀,奬金由學生家長會提供。

2.第一名: 1,200 元、第二名: 1,000 元、第三名: 800 、第四名: 600 元。

3.無故棄權,康樂股長及全隊隊員記小過乙次處分

      4.因籃賽滋惹事端或違反運動員精神將依校規處分,並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十三、申 訴:

1.比賽爭議:在規則上沒有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結。

      2.合法申訴:各場比賽賽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有問題應於比賽當下由場上隊長向裁判長孫婉婷老師提出申訴。

十四、服 裝:各班出賽球衣以班服或學校運動服為主,且必須統一,號碼衣由學校提供,若經發現違規情事,視情節輕重,採扣該班出賽成績處理(例:一人違規扣該班得分數 5 分)。

十五、比賽如與參訪撞期,請自行斟酌是否參加,參賽人數如不足,則以棄權論。

十六、如遇雨天或場地問題,賽事全部取消,無改期。

十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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