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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5-06-12 | 點閱數: 282

一、依據 104 年 6 月 3 日本府政風處 104 年 6 月 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545598 號函辦理。

二、相關小叮嚀如附件。

三、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請教師同仁踴躍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