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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5-09-24 | 點閱數: 318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04 年 9 月 16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40929043 號函辦理。
二、請同仁落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避免中秋佳節期間有不當餽贈或飲宴應酬之情事肇生影響學校廉能形象。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 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 e 大」及高雄市政府「港都 e 學苑」等 5 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歡迎教師同仁踴躍上網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