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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6-06-15 | 點閱數: 348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5 年 6 月 4 日工程人字第 10500175500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專業獎章之頒給,係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請貴機關踴躍推薦人員,另基於落實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政策,如有符合資格條件之優秀女性人才,請優予推薦。
三、推薦請頒案件,請於旨揭期限內檢送事實表一式二份(含 word 電子檔),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達工程會,逾期恕不受理(郵戳為憑)。受理單位:工程會人事室承辦人李小姐(地址: 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聯絡電話:( 02 ) 87897562 。
四、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發作業要點」及「請頒公共工程專業獎章事實表」各 1 份;工程會另將上開表件公告於該會臉書及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www.pcc.gov.tw)「公告事項」,請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