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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6-10-06 | 點閱數: 527

一、為防範 105 年本局暨所屬機關十月慶典期間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並減輕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以確實維護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特訂定「臺南市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十月慶典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乙種,以落實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自我維護機關設施及人員安全工作。

二、十月慶典工作期間自 105 年 10 月 9 日(星期日)起至 10 月 11 日(星期二)止,為期 3 日。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十月慶典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加強重點措施及105 年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十月慶典機關安全維護宣導小叮嚀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