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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6-11-09 | 點閱數: 370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本年度申請積分審查資料共計 93 件。包括出版品類 11 件、期刊類 19 件、研討會論文類 25 件、教材教案類 36 件、數位資料類 2 件。

三、 申請教材教案類著作積分者,需於內容包含教學活動設計、活動歷程、活動成果、學生學習成效及教學省思等五項要件,如有參考資料應寫出對參考資料之批判與省思。部分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審查。

四、 部分申請者未繳交「放棄著作積分切結書」,若經查該著作實為多人合著,著作積分將依本市實施計畫之規定,以等分方式計算。

五、本市 105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作業已完成,刻正辦理成績證明書製發作業。惟因成績證明書採中英對照方式製發,需時間反覆校對資料,報考 106 年度校長甄選需著作成績證明書者,可洽承辦人(morlyilin@tn.edu.tw)詢文著作積分,或由業務科於 105 年 11 月 10 日校長甄選資積審查現場提供本年度之著作審查分數,以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