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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8-05-14 | 點閱數: 352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5 月 9 日國院訓字第 1070500155 、 1070500156 及 107050015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專班相關課程資訊臚列如次:
(一)公務倫理高階主管研討班:
1、日期:本年 6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 4 時 50 分。
2、地點: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 2 樓 B207 個案研討教室。
3、參加對象:中央部會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優先參訓,另開放簡任以上人員報名參加。
4、報名及調訓方式:請於本年 5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http://www.nacs.gov.tw ),並將於開班前 1 週,於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冊,不另發文。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
1、日期:本年 6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10 分至 5 時。
2、地點:國家文官學院教學大樓 2 樓 B207 個案研討教室。
3、參加對象:中央部會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優先參訓,另開放簡任以上人員報名參加。
4、報名及調訓方式:請於本年 5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http://www.nacs.gov.tw ),並將於開班前 1 週,於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冊,不另發文。
(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
1、日期:本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50 分。
2、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 1 樓菁英講堂。
3、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公務人員,並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施行後未曾參加本訓練者為優先調訓對象。
4、報名及調訓方式:請於本年 6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http://www.nacs.gov.tw ),並將於開班前 1 週,於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冊,不另發文。
(四)公務倫理宣導班:
1、日期:本年 6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0 分。2、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 1 樓菁英講堂。
3、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公務人員,並以 99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開辦後未曾參加本訓練者為優先調訓對象。
4、報名及調訓方式:請於本年 6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http://www.nacs.gov.tw ),並將於開班前 1 週,於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訓名冊,不另發文。
三、檢附國家文官學院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