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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室助理員 - 處室公告 | 2018-06-13 | 點閱數: 273
說明:有關夫妻均為公務人員,得以養育 3 足歲以下雙(多)胞胎子女事由,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機關並不得予以拒絕,本府 107 年 5 月 31 日府人力字第 1070614699 號函諒達。